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教师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8-01 点击量:61220次 分享至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黑龙江省森工总局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学院需求,制定本方案:
一、学院简介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2001年3月8日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地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学院为黑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省文明单位标兵、花园式单位、三育人先进单位、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高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多人。
学院设有生态工程系、材料工程系、建筑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高等师范部、基础部、培训部、中专部、图书馆和实验实训中心等六系四部一馆一中心,是一所集林业、工程、生物技术、信息工程、经济管理及师范教育于一体的多科性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50,其中省级名师4人,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145人,硕士学位50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林业行业各工种考评员11人,另有兼职教师33人。“双师素质”教师人数占学院专业教师总数的75.6%。
二、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聘人员计划(见附表)
三、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引进的教师应符合我院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并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2、具备从事教育与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部分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技能型人才。
4、引进的硕士毕业生和高级技能型人才年龄原则上要在40周岁以下。
四、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工作
1、报名时间:至2009年8月20日止。
2、报名地点: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牡市文化街15号)
联系人电话13136896255 13836319695
杨老师 王老师
不能到现场报名者,可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将所需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邮箱地址:hlzyrsc@163.com。
3、报名要求:
必须在学院《招聘方案》规定的时间内办理。
所有报名人员需提交个人自荐材料(自然情况、学习、工作经历、特长、联系方式等,A4纸打印)一式一份;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为在校生需提供学校学历、学位授予部门提供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材料和经签章的历年来各科学习成绩单等]、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主要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及其他能证明个人素质和专业能力的材料等)。
未现场报名者,通知笔试时需提交上述材料原件。
(二)资格审查
由学院人事处会同各用人部门按招聘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情况,如:学历、学位、学术水平、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由学院通知其本人参加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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