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招聘中文教师、国际经济与贸易教师
发布时间:2009-02-20 点击量:56387次 分享至
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是一所由省政府和省军区共同管理的全日制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为提升办学层次,2000年9月与福建师范大学联合办学,成立了福建师范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学院位于福州市仓山学区,系全额拨款省直事业单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拟公开招聘3名专业教学人员,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品行端正,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5、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实践技能,有创新精神和一定的教研能力;
6、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岗位(一)、中文教师1名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汉语言文学或文秘专业,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有二年以上高等学校教学经验者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
岗位(二)、国际经济与贸易教师2名
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具有高等学校教学经验者优先,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31日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1、本人到我校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相片2张。
(2)毕业证(含学位证)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应注明联系电话等联系方式);
(4)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应聘,应提供所在单位的意见证明;
(5)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09年2月18日- 3月4日
学校通讯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岭后路48号,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政治处或福建师大人民武装学院政治处(邮编:350007)
联系人:应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124850,13625046027
(二)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招聘工作考核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学校核发准考证或考试通知。参加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供学校复核,若复印件与原件不符,学校将取消相关应聘人员的考试资格。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
上一篇:福建人民武装学校教师招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