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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市计量所编外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招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20  点击量:49119次  分享至

福建泉州市计量所编外专业岗位工作人员招考公告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具备扎实的相关专业学科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 (五)技术员要求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驾驶员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岗位1:电子衡器检定、修理专业技术人员一名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电子技术或机电一体化专业,熟练掌握计量基础知识,有从事过电子衡器安装、修理工作经历,具有较好的安装、修理技能。 岗位2:驾驶员一名 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有驾驶集装厢货车资质(取得驾驶A2证),并具有安全驾驶同类车辆的经历。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2009年9月20日-2009年10月10日 (二)报名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网上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填后发至151376999@QQ.com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其提交相关材料,即报名表一式一份(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及相关资历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名方式:直接邮寄所需报名材料进行报名,邮寄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刺桐东路288号泉州市计量所办公室收,邮编:362000 报名联系人:雷悦益 联系电话:0595-28985579 (三)考试、体检录用。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排名取招聘岗位需录用人数进行体检。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务必在报名表中填上可直接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并确认无误)。 四、相关事项及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手续(劳动关系的挂靠参照我所现有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将予以辞退。聘用人员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绩效工资视工作贡献发放;相关的社保、医保参照机关聘用人员有关标准执行。 附件: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招考编外人员报名表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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