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8-05-19 点击量:49556次 分享至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考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年龄等要求,报考人员的学历及有关证明须在2008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招考职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工作人员2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秘类、法律类、政治学类、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类等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将招聘部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非事业单位编制),对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财税类、建筑类、预防医学类等相关专业,年龄35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同时接受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㈠报名时间:2008年5月16日至2008年5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㈡报名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务工作部(人事劳动局)(泉州开发区招商大楼7楼),联系电话:0595-22353028。
㈢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或《福建省普通大中专院校非师范类毕业生待就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08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原件报考,但应于2008年7月31日前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否则取消其资格。除2008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考生还应提供计生证明。
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并报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同意其报考的材料。
3、每位报考人员须交近期免冠同底版1寸照片4张,填写报考登记表一式2份,报名费80元。
四、考试的内容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温馨提示:信息转载于网络,招聘信息中如果出现收费或汇款等要求,请广大考生注意分辨真伪,谨防上当受骗!